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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以法治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6-06-02 21:06 浏览量:
     

    6月2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市领导王小阳、陈长义、林嘉达、孙晋展、蔡文卿、王也夫、陈英煌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磁灶镇洋尾村、磁灶镇苏垵村、陈埭镇洋埭村,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检查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生态治理、人才支撑、城乡融合等工作情况,重点了解特色农业发展、乡村文旅融合、基层治理创新等工作成效与推进情况。

    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性、保障性法律法规,为晋江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提供了清晰法治遵循与坚实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立足晋江城乡发展实际,补齐短板、做强特色、完善机制,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项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落地见效,着力破解乡村发展堵点难点,不断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为晋江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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