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局将组织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晋江市岗位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一)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
(二)报考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1:3确定,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个别岗位对面试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取所有并列的考生均为资格复审人选
(四)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5月26日-2026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报考单位代码为1170101至1370101岗位的(见附件1),到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农商银行三楼)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5-85677278。
(二)报考单位代码为1380101至1382705岗位的(见附件2),到晋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669号三楼311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5-85636159。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
(一)《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3,打印签名盖手印)和考生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打印签名盖手印)。
(二)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注意身份证正、反两面均要提供)。
(三)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时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内容包含:“若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本人将放弃聘用资格”(附件5,打印签名盖手印)。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还须提交辅修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主修、辅修专业在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持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党支部或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若报考人员在报名开始第一天前已通过相关专业所有考试科目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单以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尚未取得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承诺书,附件6。)
(五)报考“专门岗位二”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特别提醒: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出具的材料应注明是否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享受加分报考人员的还需要提供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岗位户籍设置为“本省”的,需提供户口簿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和“省级公安厅局印章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户籍设置为“全国”的,可不提供户口簿信息。
(八)其他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面试)资格的,须由本人向资格复审单位书面提交弃权声明,弃权声明应在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空白处写明“XXX(身份证号码:XXX)报考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XX单位(单位代码:XX)XX岗位(岗位代码:XX),因XX原因,自愿放弃XX资格”并签名盖手印,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对核准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5年。
(三)资格复审单位将对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应配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做好考察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并配合人社局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95-85677278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0595-85636159
附件:1.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晋江市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
2.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晋江市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二)
3.2026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
4.考生工作单位承诺书
5.2026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6.2026年提供规培证的书面承诺书
7.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况说明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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