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泉州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内坑、磁灶、永和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5〕6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泉州市级补助资金1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内坑镇吕厝村村间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5万元、磁灶镇官田村南英路连接新埕机耕路硬化工程5万元、永和镇英墩村沪坑自然村村间道路太阳能路灯亮化二期工程5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三保标识为“000001-非‘三保’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既定项目抓紧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详见附件),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泉州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 |||||||
2025年老区建设专项泉州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老区建设专项泉州市级补助资金 | 所属科目 |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
主管部门 | 泉州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晋江市民攻局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万元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5万元 | ||||||
总体目标 | 帮助老区村建设小型基础设施等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目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资金控制率 | 100%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扶老区村数 | 3个 | 3个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当年完工率 | ≥90% | ≥9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老区村 | 15万元 | 15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项目建设情况的满意度 | ≥90% | ≥90% |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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