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住建局—晋江市2023年10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
时间:2023-11-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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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2023年10月保障房申请家庭复核信息(颜秀鸯、杨婉珍、吴金凤等18户) | ||||||||
| 序号 | 申请人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与申请人关系 | 街道初审意见 | 街道公示时间 | 房产复审 | 民政部门汇总 |
| 1 | 颜秀鸯 | 1 | 颜秀鸯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07至2023-09-13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2 | 杨婉珍 | 2 | 杨婉珍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07至2023-09-13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儿子蔡少雄有在晋江市力绿食品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41860.8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蔡少雄 | 儿子 | |||||||
| 3 | 吴金凤 | 1 | 吴金凤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11至2023-09-15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吴金凤有一辆台铃牌非营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81RU9;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吴金凤在福建省鸿官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20652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4 | 洪贻谋 | 2 | 洪贻谋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0至2023-09-26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洪贻谋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12元,年收入2544元;申请人配偶许秀阔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14.61元,年收入2575.32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许秀阔 | 配偶 | |||||||
| 5 | 洪展志 | 1 | 洪展志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0至2023-09-26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洪展志有一辆五羊-本田牌非营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275BQ和一辆比亚迪牌非营运小型轿车,车牌号为闽C8BQ70,排量1488,初始登记日期:2010-05-10;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6 | 吴泉谋 | 1 | 吴泉谋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10-07至2023-10-11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吴泉谋:1.在晋江市磁灶镇大坪工业区51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内坑镇南乡基餐饮店,注册资金:未知,目前该公司已注销;2.在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程宫南路38号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小微企业,单位名称为晋江市辰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6万元,目前该公司状态为存续;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7 | 张黎明 | 4 | 张黎明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张黎明:有一辆王野牌非营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6GZ45,该车辆目前已注销;和一辆名雅牌非营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728ZE;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庄国华 | 配偶 | |||||||
| 庄家发 | 儿子 | |||||||
| 庄志鸿 | 儿子 | |||||||
| 8 | 商彩云 | 2 | 商彩云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李炜杰 | 儿子 | |||||||
| 9 | 郭飞彪 | 3 | 郭飞彪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郭飞彪有一辆双菱牌非营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0680A;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配偶徐蓉在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22620元;申请人儿子郭兴通在泉州融易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社保,理论对应工资21000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徐蓉 | 配偶 | |||||||
| 郭兴通 | 儿子 | |||||||
| 10 | 施秀稿 | 3 | 施秀稿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吴春生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15.9元,年收入2590.8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吴春生 | 配偶 | |||||||
| 吴英泽 | 儿子 | |||||||
| 11 | 蔡锦仁 | 3 | 蔡锦仁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蔡锦仁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26.12元,年收入2713.44元;申请人配偶郭艺艺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26.77元,年收入2721.24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郭艺艺 | 配偶 | |||||||
| 蔡永汀 | 儿子 | |||||||
| 12 | 许仲平 | 3 | 许仲平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儿子许家霖有一辆神鹰牌非营运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73ZP7;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该户申请家庭许仲平是成人网站 2023年10月城乡低保对象;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许仲平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30.5元,年收入2766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涂小兰 | 配偶 | |||||||
| 许家霖 | 儿子 | |||||||
| 13 | 许晓萍 | 2 | 许晓萍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许天瑜 | 父亲 | |||||||
| 14 | 吴业根 | 3 | 吴业根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儿子吴欣奕有一辆三菱牌非营运小型轿车,车牌号为闽C782EB,排量1584,初始登记日期:2008-02-18;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吴秋红 | 配偶 | |||||||
| 吴欣奕 | 儿子 | |||||||
| 15 | 黄丽娟 | 1 | 黄丽娟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该户申请家庭黄丽娟是成人网站 2023年10月城乡低保对象;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黄丽娟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21.22元,年收入2654.64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16 | 许荣加 | 4 | 许荣加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申请人母亲吴培芬已达到领取养老金退休年龄,每月领取养老金212元,年收入2544元;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郑薛琴 | 配偶 | |||||||
| 吴培芬 | 母亲 | |||||||
| 许栋梁 | 儿子 | |||||||
| 17 | 蔡金保 | 1 | 蔡金保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09-27至2023-10-09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申请人蔡金保有一辆五星钻豹牌非营运轻便二轮摩托车,车牌号为闽CM2369;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无;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18 | 邓世忠 | 4 | 邓世忠 | 本人 | 根据初审、公示及该家庭原住房处理意见,经我街道办事处联合评议,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 2023-10-07至2023-10-11 | 房产联查部门 均审核通过 |
经工商、民政、社保、车管所、公积金、国土、住建部门核查,该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存在以下情况: 1.住建信息反馈为:无; 2.车管所信息反馈为:无; 3.公积金信息反馈为:无; 4.工商信息反馈为:申请人儿子邓宏毅有工商登记单位一家,单位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称为晋江市三鑫涂料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目前该公司状态为:于2023.04.17被吊销; 5.民政信息反馈为:无; 6.社保信息反馈为:无; 7.国土信息反馈为:无。 |
| 陈锦寿 | 配偶 | |||||||
| 邓宏毅 | 儿子 | |||||||
| 邓子羡 | 孙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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