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丹
时间:2025-06-03 15:50
浏览量:
|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1执恢1305号之二、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1执恢1305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658号 |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 | 吴丹 | 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报业小区1幢809室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03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